即对被保险人的健康行为与医嘱的一致性进行评估管理。
依从性管理给付比例实施规则:
1、依从性管理给付比例的初始值为0,基础赔付比例保持60%不变;
2、保险期间开始后,被保险人需
每月提交一次最新配药资料;
3、经审核通过,即可以获得一次5%的给付比例提升,且不受等待期影响;
4、当月未提交且经监督提醒后仍不提交、或提交无效资料的,被保险人将被扣减一次5%的给付比例;
5、依从性管理给付比例增加至40%为上限,被扣减至0为下限;
6、一旦出险,依从性管理服务即时终止,依从性管理给付比例不再提升。用于计算赔款的依从性管理比例,以出险入院当日的结果为准。
审核标准:被保险人每月上传规定的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复诊病历、配药处方、购药发票及清单等),经专业全科医生审核通过,即认为被保险人该月按医嘱正常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