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产品仅限于浦发银行银联单标、62开头信用卡持卡人使用指定卡刷卡支付。
2、本产品仅限非商业用途的家庭用电动自行车投保,被保险车辆如用于快递、外卖等商业用途,保险人不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3、本保单所附加车上人员责任包括依法可以驾驶被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员本人以及依法可以乘坐被保险车辆的人员。
4、被保险人年龄为18到65周岁。
5、本保险合同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在释义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6、本保险合同中车上人员、第三者死亡、伤残赔付比例依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7、本保险合同中第三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0元,三者医疗费赔偿限额8000元(每次事故免赔100元),限医保内用药,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00元(每次事故免赔100元)。
8、本保险合同中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车上人员意外医疗费赔偿限额3000元(每次事故免赔100元),限医保内用药。
9、每人限购一份,多投无效。